第一章 总则
(一)名称:上海泽海书画院艺术沙龙
(二)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高荷路237号
自治区内泰谷路85号设沙龙联系点
(三)性质:沙龙是泽海书画院设立的一个供画院理事及理事单位沟通、学习、交流、艺术品收藏的高端非盈利组织。
(四)目的:沙龙将汇聚名家贤士、商界精英,建立和创造紧密联系、相互切磋、彼此精进的平台。
第二章 活动范围及形式
(五)本艺术沙龙在下列范围内活动:
理事及理事所在单位或部门。
(六)活动形式:
1、创办艺术沙龙内部通讯和艺术沙龙微信平台及网站,为理事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载体。
2、常设徐建融先生书画、涂文静女士陶瓷艺术展,不定期举办各类艺术展。
3、约请名人、名家举办各类形式的传统文化讲座、高端艺术论坛、艺术品鉴赏会、书画笔会。
4、藏品推荐和艺术品拍卖。
5、适时约请高端人士举行经济形势、最新商业模式介绍会。
6、开办绘画、书法、国学、佛学、茶艺、香道等相关内容的短期培训、学习班。
7、推荐艺术品衍生品及陶、瓷、玉、砚、茶、香、木类雅器和中国传统手工艺品。
8、个性高档纪念品的定制。
9、组织理事及理事单位推荐的联谊、休闲活动。
第三章 理事
(七)艺术沙龙实行理事制,理事分个人理事和单位理事两大类。
(八)申请加入沙龙的理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拥护艺术沙龙章程。
2、有为艺术沙龙作贡献的意愿。
3、自贸区区内高管、艺术家、收藏家、艺术爱好者。
(九)理事拥有的权利:
1、参加本艺术沙龙组织的任何活动。
2、享有本艺术沙龙服务的优先权。
3、沙龙休闲场所、会议室可免费提供理事及理事单位每年使用4次,特殊需要可申请增加使用次数。
4、每年免费获赠两件沙龙制作的艺术衍生品。
5、委托沙龙设计制作纪念品免设计费用。
6、免费获赠沙龙印刷出版的画册及相应书籍。
7、本沙龙每半年组织一次理事及理事单位联谊。
8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(十)会员履行义务:
1、遵守沙龙章程
2、遵守沙龙有关要求
3、支持沙龙活动、维护沙龙形象和利益
4、理事及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五万元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秘书长:韩伟 常务理事长:乔南友
(十一)沙龙理事会是沙龙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,内设秘书长、常务理事长、会员部部长、常务部部长各一名,下设各部理事若干。
(十二)沙龙理事会成员除第一届采取自荐报名,泽海画院综合考量吸纳外, 日后新进理事一律采取推荐制来招募。
(十三)沙龙理事会的工作在泽海画院指导下,在秘书长领导下,由沙龙常务理事长组织并实施。
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
(十四)艺术沙龙经费来源:
1、泽福物流支持
2、政府资助及企业单位赞助
3、艺术品交流及培训班产生的利润
4、理事会费
5、其他合法收入
(十五)艺术沙龙经费用途:
1、组织理事开展活动费用
2、开办讲座活动的支出
3、支持艺术沙龙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
第六章 附则
(十六)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沙龙
(十七)沙龙不承担理事自由交往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及刑事责任 |